12月8日,長沙地鐵執法辦公室和地鐵公安一起聯合舉行為期一個月的乘車文明整治,重點整治車內的職業乞討人員和其他不文明乘車行為。圖/瀟湘晨報記者 辜鵬博
  紅網長沙12月9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黎棠)在地鐵車廂內進行乞討,最高可能會被處以50至200元罰款。12月8日起,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執法辦公室聯合地鐵公安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主要是對在車廂內進行乞討、在地鐵站內抽煙、吃東西等不文明行為進行整治。據介紹,今年9月曾開出了第一張罰單,對一位在站臺上抽煙的男乘客予以40元罰款。
  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近期市民反映常有婦女或老人帶著小孩在地鐵車廂進行乞討,通過前期調查發現,在地鐵車廂內行乞的多為來自甘肅的職業乞討團夥,約10人,通常都是由一名老年人或婦女帶著一名小孩,向乘客索要財物。長沙軌道交通集團執法辦公室將加大對各地鐵站站廳、站台、車廂的巡查力度。還將配合公安機關對乞討者攜帶的幼齡兒童進行排查。
  “對於地鐵內的乞討行為,我們通常是以教育、勸阻為主,工作人員會護送乞討人員出站。對於部分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乞討者將給與20元至50元不等的行政處罰;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相關負責人表示。  (原標題:長沙地鐵里吃東西、抽煙或被罰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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