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保部今日公佈了2014年10月份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其中,河北省1件,江蘇省5件,山東省1件,四川省1件。
  2014年10月份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
  2014年10月份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
   序號時間地點企業(單位、區域)名稱存在的環境問題處理情況下步措施110月河北省石家莊市、衡水市、邢台市、辛集市鍍鋅拔絲企業1、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晉州市96家無環保手續,81家有環評審批但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深澤縣13家無環保手續,28家有環評審批但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安平縣63家無環保手續,1家有環評審批但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寧晉縣1家鍍鋅企業無環保手續。辛集市8家無環保手續,1家拔絲企業及6家拔絲兼鍍鋅企業拔絲生產線有環評審批但未經環保部門驗收。
  2、深澤縣取締的鍍鋅企業(生產線)中,有12家企業存在反彈問題。
  3、辛集市15家鍍鋅拔絲企業,均無污染治理設施。
  4、鑫金拔絲制釘廠燃煤露天堆放,廠區未硬化。
  河北省環保廳向石家莊、衡水、邢台、辛集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徹底整治鍍鋅拔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的通知》,責成當地政府徹底整治鍍鋅拔絲企業,立即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鍍鋅拔絲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對轄區內鍍鋅企業排放廢水及周邊地下水進行監測,對超標的水體和土壤進行修複;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要責成公安機關處理。石家莊、衡水、邢台市環保局對相關縣(市)進行了督導檢查,督促相關縣(市)組織全面排查,徹底整治鍍鋅拔絲企業環境污染問題。9月25日,河北省環保廳舉行了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省2014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並將相關縣(市)鍍鋅拔絲行業列入2014年環保專項行動重點督查內容,著力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
  晉州市出台了《晉州市拔絲企業停產整治和鍍鋅企業清查取締實施方案》,責令178家拔絲企業停產整治,做到達標一個,驗收一個;對未經驗收私自生產的企業,採取斷電措施,並對違法企業頂格處罰。8月26日對鍍鋅拔絲企業整治情況進行了“回頭看”,已有139家拔絲企業完成整改恢復生產,其餘39家仍在整改;130家鍍鋅企業已於6月底取締,未發現反彈現象。經監測,企業周邊地下水水質均在正常範圍之內。
  深澤縣4月對15家拔絲兼鍍鋅企業的電鍍生產線和41家鍍鋅企業進行了取締。9月10日印發了《深澤縣拔絲企業停產整治和鍍鋅企業清查取締實施方案》,要求對拔絲企業全部停產整治,對非法電鍍企業及生產線按照“斷水斷電、拆除設備、清除原料和產品、清空車間”要求,分階段進行拆除,9月30日前完成拆除取締工作。目前石家莊市東泰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強日常環境監管,防止死灰復燃;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5、金豐拔絲廠、椏棟拔絲制釘廠燃煤露天堆放,廠區未硬化,電鍍車間鍍鋅槽內均有廢液未處理。
  6、石家莊市東泰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有生產跡象,電鍍生產線未拆除,污水治理設施未運行。
  7、大平線材廠、封莊拔絲廠正在生產,均無環保手續,無污染治理設施,燃煤露天堆放。
  電鍍車間設備已全部拆除,原料、產品全部清除。反彈的6家拔絲兼鍍鋅企業的電鍍生產線和6家鍍鋅企業自行拆除;27家拔絲企業按照《深澤縣拔絲企業停產整治和鍍鋅企業清查取締實施方案》要求,正在停產整治。
  安平縣7月底開展為期100天的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藍天二號”專項行動,重點對小鍍鋅、小煉油等“十五小”和“新六小”企業進行專項整治。對昊天世博工業產品有限公司採取高壓斷電,責令其停產整頓,對其餘36家鍍鋅企業關停取締。安平縣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拔絲企業污染治理情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責成水利和衛生疾控部門對全縣重點區域地表水、地下水進行全面檢測。
  寧晉縣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要求,加大二級、三級網格對鍍鋅拔絲企業的監管力度,對排查發現的非法鍍鋅企業依法嚴肅查處。8月18日,寧晉縣對群眾舉報的周志強鍍鋅拔絲廠進行了拆除取締,並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寧晉縣環保局將查處情況撰寫新聞通稿經當地媒體公開。
  辛集市印發了《辛集市進一步深入開展水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先後6次組織環保、公安、供電等部門及鄉鎮政府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小電鍍等違法企業,依法取締並予以處罰。查處情況已在辛集市環保局網站予以公佈。目前已對9家拔絲兼鍍鋅企業和2家鍍鋅企業進行了斷電並予以取締,限期拆除生產設備;對4家拔絲企業,責令補辦環保手續。經監測,地下水質未受到污染。
  210月江蘇省宿遷市江蘇谷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21300000049221,組織機構代碼為06186547-0,法定代表人為曹軒承。1、批建不符,環評批覆建設6條生產線,實際建成9條,並建有多處臨時堆場。
  2、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產,且水、固體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
  3、固體廢物管理不規範,臨時堆場未採取相應的“三防”措施,雨淋後造成滲濾液外滲,致使周邊環境污染,散髮的氣味擾民。
  宿遷市環保局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停止生產,限期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對廠區內、外金樽路東側堆放的固廢實施清理並規範處置,對廠區及周邊被污染的河、塘進行生態恢復;對批建不符、未經驗收投入生產、固廢處置不規範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共處罰款29.8萬元。宿遷市環保局已將企業環境違法調查處理情況進行了信息公開。目前企業已停產整改。
  經調查,卓馬河屬於農業灌溉用水和行洪通道,趙圩村村民主要飲用地下深井水。8月、9月,宿遷市環保局對卓馬河及地下井水水質情況進行了監測,兩次監測結果表明各點位水質指標均符合相關標準。
  2014年8月,該企業廠區東側臨時堆場產生的滲濾液外溢,導致堆場北側魚塘死魚,企業已與信訪人達成賠償協議。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繼續加強日常監管,防止該公司在整改完成前擅自生產;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310月江蘇省張家港市張家港市鹿苑同興塑料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20582600018039,組織機構代碼為L2141642-X,法定代表人為李時賢。
  1、企業無環評審批手續,廢水超標排放。
  2、企業附近永南河總磷超標。
  張家港市環保局對同興塑料廠無環評審批手續、廢水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廢塑料造粒項目生產並罰款5萬元。張家港市環保局已報請市政府對該企業實施關停。
  張家港市環境監測站對同興塑料廠附近的永南河採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永南河總磷超標0.48倍。對企業附近居民點的PM10和非甲烷總烴進行布點監測,監測結果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標準。對企業廠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廠界等效聲級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二類標準。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政府徹底關停該企業;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強日常監管,防止此類企業死灰復燃;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410月江蘇省張家港市張家港市南豐和平塑料製品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20582600613646,組織機構代碼為L6160861-0,法定代表人為俞亞芳。1、清洗線項目無環評審批手續。
  2、塑料製造品的加工、製造項目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張家港市環保局對和平塑料廠無環評審批手續的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停止生產,罰款4萬元。處罰程序正在進行中。張家港市環保局已報請市政府對該企業實施關停。
  張家港市環境監測站對和平塑料廠附近的六乾河採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六乾河水質符合四類水質標準。因企業停產未對附近居民點的PM10和非甲烷總烴進行布點監測。對企業廠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廠界等效聲級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二類標準。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政府徹底關停該企業;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強日常監管,防止此類企業死灰復燃;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510月江蘇省張家港市張家港市乘航宏業塑料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20582600044157,組織機構代碼為L4327156-7,法定代表人為李文海。
  1、企業無環評審批手續。
  2、企業噪聲超標。
  張家港市環保局對宏業塑料廠無環評審批手續的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停止生產,罰款3萬元。處罰程序正在進行中。張家港市環保局已報請市政府對該企業實施關停。
  張家港市環境監測站對宏業塑料廠附近的二乾河採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二乾河水質符合四類水質標準。對企業附近居民點的PM10和非甲烷總烴進行布點監測,監測結果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標準。對企業廠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廠界南、西、北3點晝間等效聲級均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二類標準。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政府徹底關停該企業;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強日常監管,防止此類企業死灰復燃;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610月江蘇省鹽城市江蘇劍牌農化股份有限公司濱海分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20922000197189,組織機構代碼為59861669-3,法定代表人為張志勛。該公司明知銷售單位未取得消耗臭氧層物質配額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向其購買消耗臭氧層物質溴甲烷。
  2014年7月,濱海縣環保局對該公司突擊檢查發現,廠區貯存有連雲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臨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昌邑市化工廠和“山西慧之海”4家公司的溴甲烷鋼瓶。其中,連雲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臨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和昌邑市化工廠3家企業有溴甲烷生產許可資質。據廠家介紹,標為“山西慧之海”標簽字樣的溴甲烷鋼瓶(共62只,其中重瓶27只,空瓶35只)為7月12日從臨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購買,濱海縣環保局當場責令該公司停用並封存剩餘該批次溴甲烷鋼瓶。
  2014年9月18日,我部外經辦聯合浙江省環保廳及鹽城市、濱海縣環保局再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經調閱採購溴甲烷發票統計,2014年1-7月共採購315.985噸溴甲烷(其中死海公司75噸、臨海公司156噸、昌邑化工廠84.985噸),但無法提供標有“山西慧之海”標簽字樣的溴甲烷鋼瓶採購發票。經企業內部調查,該公司採購部採購員方某承認該批次溴甲烷(共6.82噸,已使用3.85噸)由山西祁縣成鑫商貿有限公司提供,因價廉決定先期試用。
  2014年10月9日,濱海縣環保局對該公司明知銷售單位未取得消耗臭氧層物質配額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向其購買消耗臭氧層物質溴甲烷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5.604萬元(正在執行中)。對剩餘27瓶非法購買的溴甲烷實施了查封。該公司對私自非法採購溴甲烷的採購員方某予以除名,對採購部負責人姚某降級使用,罰款5000元,並對其餘6名相關責任人實施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繼續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規範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達標排放;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710月山東省菏澤市菏澤邦傑化工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71727200000493,組織機構代碼為67680958-X,法定代表人為安福勇。1、廠區西側生產線污染物治理設施閑置。
  2、廠區東側2條生產線未辦理環評和竣工環保驗收手續。
  3、生產設備存在“跑、冒、滴、漏”現象,異味較大。
  2012年8月,該公司因爐窯破損,跑冒滴漏嚴重,被市、縣環保局列為首批異味治理單位。對其擅自變更原材料、擴大生產規模、異味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定陶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停止生產,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完善煙塵治理設施;並罰款2萬元。該公司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了全面升級改造。
  2013年12月、2014年4月,定陶縣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均符合排放標準。
  2014年7月,定陶縣環保局對該公司擅自擴大規模建設二硫化碳項目並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擴建的窯爐,報批環評手續。
  2014年8月,定陶縣政府、菏澤市環保局分別接到群眾反映菏澤邦傑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問題的信訪舉報,定陶縣政府、菏澤市環保局責成定陶縣環保局進行調查處理。經查,該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生產設備“跑、冒、滴、漏”造成無組織異味較大。定陶縣環保局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企業將生產原料改用液態硫,對加硫鍋進行密封,從根本上解決加硫鍋無組織氣體外冒的問題。同時,要求企業立即組織人員對生產窯爐爐體進行修補,防止無組織氣體外冒。定陶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擅自拆除除塵設施、閑置脫硫設施的違法行為,責令其對大氣污染處理設施進行維修和維護,恢復正常使用,罰款2萬元。
  山東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繼續加強日常監管,防止該公司在整改完成前擅自生產。
  2014年9月4日,山東省環保廳開展獨立調查,發現該公司處於半停產狀態,4座窯爐處於保溫狀態(西側生產線2座窯爐,東側2條生產線各1座窯爐)。由於4座窯爐處於保溫狀態,未對其污染物達標和周邊空氣質量進行現場監測。調查組現場責令該公司對東側2座爐實施停產。9月5日,定陶縣環保局針對該公司存在的問題,責令其整改。目前,該公司已全面停產。
  菏澤市環保局已在其網站上公佈了案件查處和整改情況。
  810月四川省德陽市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510600000026456,組織機構代碼為20510173-7,法定代表人為楊建輝。1、模鍛車間生產噪聲擾民。
  2、模鍛車間機械式捶打模鍛震動擾民。
  德陽市環保局督促二重集團進行以下整改:一是開展專項治理。2012年8月,二重集團對M16t大型模鍛蒸氣錘的東面牆壁採取加裝中空隔聲玻璃門窗、修建12米吸聲牆面、通風口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二是科學安排訂單,優化生產時間,儘量避免夜間生產。三是在800MN大型模鍛液壓機主體工程已基本建成的情況下,加快配套設施建設進度,積極準備申請試運行。因該液壓機採用靜壓技術,投產後將逐步代替1MJ、M16t大型模鍛蒸氣錘,屆時將有效降低噪聲和振動影響,從根本上解決擾民問題。
  德陽市環保局督促凱旋國際小區落實降噪減振措施。德陽市環保局在凱旋國際小區補辦環評批覆中明確要求:“項目建成後,必須對E、F座進行現場振動監測,將各樓層實測數據與《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進行對照分析,對不能滿足《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相關標準的樓層調整為非住宅用房。”同時,督促開發商落實了一系列降噪減振措施:一是在靠近二重集團廠界的小區一側修建一條長104米、寬0.5-4.6米、深13.5米的減振溝;二是出資對二重集團模鍛車間1MJ大型模鍛蒸氣錘的北側牆面和窗戶採取隔聲降噪措施;三是臨二重集團模鍛車間一側的小區窗戶安裝雙層隔聲玻璃;四是修建Z型圍牆及防護林等措施進行隔聲降噪。四川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巡查,督促儘快更新設備,徹底解決擾民問題。
     (原標題:環保部公佈10月重點案件處理情況 江蘇5件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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